为了有效遏制全县出生缺陷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切实规范全县出生缺陷干预药品“斯利安”发放秩序,建立全程免费机制,坚持宣传到位、服务到位、干预到位,增强群众优生优育意识,提高出生缺陷干预比例,筑牢全县一级出生缺陷干预屏障,树立“民生计生”行业工作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一、发放对象
本县所有计划内生育对象的育龄夫妇。
二、发放标准
为保证“斯利安”药品服用效果,整个免费发放分孕前和孕后两个阶段。计划近期内怀孕生育的夫妇均可申请领取孕前三个月服用的“斯利安”;夫妇在得知怀孕后第一时间内申请领取到孕后三个月服用的“斯利安”。
三、发放程序
本人申请——县服务站、乡镇计生办审核、登记——县乡服务站所孕情检查——夫妇签字领取——服务人员跟踪服务。
四、强化宣传。县站、乡所要把宣传教育作为开展出生缺陷干预的基本前提和主要内容,以新婚夫妇、待孕夫妇、高危妊娠等为重点对象,围绕婚前后、孕前后、产前后等不同阶段,采取服务阵地固定宣传、咨询室内面对面宣传、婚育学校经常性宣传、组织图文资料入户宣传、开展各类活动,免费向育龄夫妇提供婚前指导、优生咨询服务,免费发放优生优育图文宣传资料等通俗宣传形式,大张旗鼓地普及宣传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知识,使优生优育意识深入人心,确保宣传到位。
五、跟踪服务
县站、乡所每月(季度)孕情服务和入户访视时,发现有新增怀孕的育龄群众,要主动向群众发放药品。对怀孕后本人亲自到站所领取有困难的,由技术服务人员送药上门访视。要确定出生缺陷干预技术人员,并将其联系方式告知群众,方便群众咨询,开展跟踪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以县站、乡所、村室为阵地,常年坚持免费为广大育龄群众检查妇科疾病,提供廉价有效的生殖保健服务。免费为已婚待孕妇女建立生殖健康档案,实行跟踪服务;免费为怀孕妇女进行检查,对胎儿进行定期监测;对准备再生育的病残儿家庭建立再生育优生监护档案,尽最大努力防止病残儿出生。确保服务到位。
一是强化药物干预,向待孕育龄妇女免费发放出生缺陷干预药品“斯利安”,跟踪指导服用,广泛宣传该药品在预防神经管畸形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增强科学合理用药。
二是做好免费筛查。对县内怀孕妇女做到人不漏查、查不漏项、项不漏检,并把结果及时反馈给群众,提出指导性的意见。同时和卫生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发现胎儿发育异常的,立即安排群众到卫生机构作进一步的诊断、处理。 三是对因胎儿发育异常,确需终止妊娠的,手术费用按避孕节育手术补助标准及新农合住院病人报销标准执行。确保干预到位。 六、责任追究
“斯利安”免费发放工作实行乡镇计生办主任负责制。各乡镇要确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严明纪律,确保免费发放工作及时准确,保证发放药物规范使用。建立健全县乡“斯利安”干预药品台帐,严格出入库管理;建立《斯利安药品免费发放登记册》、《斯利安药品出入库台帐》,确保及时准确发放。使全县出生缺陷干预比例达到80%以上。县人口局设立免费发放举报电话:0934-6622648。
对虚报冒领、收取费用、变相索取群众财物等行为,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处以当事人药品价格5倍以上罚款,没收不正当所得,情节严重、在群众中造成一定影响的,提交有关部门给予党政纪处分。
在省、市、县考核中发现免费发放工作弄虚作假、“斯利安”药品服用率不达标的,要严肃追究乡镇计生办主任的责任,除处以200—500元罚款外,情节严重的建议有关部门追究党政纪责任。
附:1、《斯利安药品免费发放登记册》
2、《斯利安药品出入库台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