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宁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出生缺陷
一级干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计生办:
为了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提高出生人口质量,现将《宁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出生缺陷一级干预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各乡镇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00八年三月三十日
宁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出生缺陷一级干预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了认真实施好出生缺陷一级干预工程,全面提高出生人口质量,根据省市业务部门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理念,通过全面启动实施出生缺陷一级干预工作,有效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促进全县人口与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出生缺陷一级干预工作,使人口出生缺陷干预引起社会各方关注,群众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意识得到明显提高;生殖健康科学知识知晓率达到85%,服用叶酸出生人数占总出生人数的80%以上,全县人口出生缺陷发生率基本得到控制。县站和有条件的乡所要建立优生检测实验室,并开展优生“五项”检测(弓形体风疹病毒,巨细胞病毒,单纯疱疹病毒,梅毒螺旋体抗体)。
三、组织领导
各乡镇成立人口出生缺陷干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本乡镇人口出生缺陷干预工作。计生办负责出生干预工作的组织筹划、协调和检查工作,作好出生缺陷、优生优育、“五期”教育等宣传咨询、培训、指导工作,引导群众自愿参加婚前检查并主动接受干预措施,建立乡村出生缺陷起报制度,完善出生缺陷个案档案,建立出生缺陷干预药物免费发放登记册,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随访工作。对拟结婚和已婚且符合政策生育的,在接受婚前培训、孕前检查、叶酸增补、产前筛查等干预措施时实行免费服务,所需费用由县财政列支,免费为干预对象发放,县上将把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实施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考核。
四、实施措施
(一)宣传教育
1.宣传形式:做好主题宣传,召开专门会议,制作宣传资料,在县电视台计划生育专题栏目中增加出生缺陷干预内容,充分利用乡镇、村人口学校(婚育学校)、服务站所、悄悄话室、优生咨询门诊等宣传阵地进行广泛宣传。
2.宣传内容:优生政策、生育知识,婚前教育与优生、孕前保健与优生、孕期保健与优生、婴幼儿保健与优生,出生缺陷的内容、危害性、重要性、必要性,出生缺陷干预的内容、方法。
3.宣传对象:全体育龄群众,重点是新婚夫妇和批准生育二孩的育龄夫妇。
(二)婚前培训
1.培训形式:以乡镇、村人口学校(婚育学校)开展定期培训为主,以村或片区召开目标人群座谈会、同伴教育、面对面宣传、服务上门为辅的培训形式,针对目标人群的需求进行分期、分批宣传培训。
2.培训对象:本乡镇内符合法定结婚年龄且拟结婚的青年男女,近期结婚尚未孕育的新婚妇女。
3.培训内容:开展婚前培训的意义、如何进行出生缺陷预防、领取叶酸的途径、增补叶酸的方法及注意事项等内容。
4.培训机构:由县计生服务站和乡镇计生服务所负责培训。
(三)孕前检查
1.孕前检查的形式:
随访服务。乡、村、组三级计生工作人员对婚前的对象就双方一般情况、身体健康状况、有无遗传性疾病、是否有血缘关系等内容开展优生咨询服务。
婚前检查。乡、村、组三级计生工作人员在开展婚前优生咨询和随访服务的同时,指导或督促婚、孕前期对象到县计生服务站、乡镇计生服务所进行婚、孕前健康检查,以便及时发现各种疾病,并进行科学指导。
孕前检查咨询服务。计生工作人员要对下列人群开展孕前优生咨询:已生育一个遗传病或出生缺陷患儿的夫妇;夫妇双方或一方患有某种遗传病或有遗传病;夫妇双方或一方已知或可能是遗传病致病基因的携带者,以及染色体平衡易位的携带者;有自发性流产史的夫妇;有化学、物理致畸物质或放射物质接触史的夫妇;有病毒、细菌致畸生物因素接触史的夫妇;近亲婚配的夫妇;高龄夫妇;血型不合的夫妇;愿意进行优生咨询的广大健康育龄妇女等,指导目标人群选择最佳受孕时机,服用预防药品,从而实现优生,减少出生缺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