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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求实进步年活动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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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4-14 11:46:40责任编辑:冯彩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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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部省属驻庆各单位: 市委、市政府决定2008年为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求实进步年”。为了确保把“求实进步年”活动抓出成效,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目的任务 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求实进步年”活动的指导思想是:进一步贯彻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求实情,谋实策,出实招,务实效,进一步提升调控能力,提升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水平,提升工作位次。总体目标是: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和支持力度,提高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和稳定低生育水平的能力,提高计生干部队伍总揽全局、民主科学决策、综合协调、依法行政和优质服务的能力,提高计生公共管理服务体系的装备水平和规范化、标准化程度,提高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使计划生育各项优先优惠政策落实对象确认准确率、落实率和及时率达到100%,统计数据误差率控制在5%以内;在靠实各项指标的基础上,农村一孩育龄妇女比例、独生子女领证占一孩育龄妇女比例及累计二女户比例、农村计划生育率等指标比上年有所提高,促进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活动内容 (一)营造求实进步的工作环境。目前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形势出现了新的变化,但人口问题的基本市情没有变,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地位没有变,计划生育面临的主要矛盾没有变。各级、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这一形势和现状,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安排部署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必须符合人口再生产规律,符合市情和县(区)情,符合实际调控能力,使制定的规划和下达的指标既有很强的激励性、推动性和制约性,又能通过各级干部的全力工作切实完成。各级政府和人口部门制定人口发展规划、签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报上级政府和业务部门审查备案,纠正下达层层加码等现象,防止不切合实际的高指标滋生计生工作中的高水分。要加强平时自查自纠,掌握工作实情,建立健全决策务实、责任靠实、工作落实的工作机制,努力营造能说实话、敢说实话、必须说实话的工作环境。 (二)坚持求实进步的工作作风。人口是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的基本依据,是以人为本治国理念的出发点和立足点。要进一步完善治假机制,在难点工作落实上,既考核当年任务完成情况,又考核累计节育比例提高程度,激励基层干部既要完成当年任务,又要巩固历年工作基础,从考评机制上制约弄虚作假。要坚决纠正一些基层干部当年对照下达的目标责任指标在数字上做文章,应付考核,下年借清理清查剔除水分的错误做法。要切实转变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着力点,既要关心考核结果,更要重视工作过程。各级领导干部要研究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深入一线抓落实,推动求实进步活动深入开展。 (三)建立求实进步的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全面落实“五项管理制度”,用制度保障求实,推动进步。一要落实县区专题会议制度。县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每月要召开一次计划生育专题会议,分析人口和计划生育形势和动态,研究部署工作,解决存在问题。二要落实领导干部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度。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考核领导干部工作政绩的主要内容,任期内逐年考核,离任时严格审核,失职的要追究责任。三要落实县乡领导包后进乡村制度。县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县级领导干部联点承包每季度考核名次靠后的乡镇和部门,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联点承包考核靠后的村,每季度末向同级党委汇报,工作没起色,后进未转化的,在同级党委会上做出深刻检讨。四要落实“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人口出生率突破责任指标,计划生育率达不到责任指标,党员干部超生违育查处没有实质性突破的县区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对有干部职工超生违育的部门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对计生相关部门目标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实行“一票否决”。五要落实重点调研解剖制度。联乡的县级领导每半年对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一次重点调研解剖,向县区委写出专项调研报告,县区委整合归纳后向市委上报专题调研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被市委、市政府采纳的,年终考核加分。各级政府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重大工作的督查范围,建立健全 “半年督查、随机抽查、现场诊断、当场开方、跟踪问效”的督查机制,由市、县级领导干部带队,市政府督查室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深入基层进村入户实地督查指导,重点督查领导重视程度、数据真实程度、工作进步程度、任务完成程度、政策领先程度和群众满意程度,帮助基层研究解决制约工作求实进步的难点、重点问题,做到查病准确,治病有效,使基层干部明确抓工作的方向。 (四)健全求实进步的考评办法。各级政府要根据人口计生工作的新任务、新情况和新问题,进一步完善有利于推动工作不断求实进步的考核办法,遵循“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导向明确、简便易行”的考核原则,在强化党委政府责任、强化目标管理、强化“一票否决”的前提下,把抚养费征收、流动人口管理、查漏治假等难点工作作为考核的重点,把一孩育龄妇女、二女户和独生子女领证比例积累等衡量工作效果的指标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要不断完善党委政府、人口计生部门和相关部门分线考核制度,加大对统计水分和弄虚作假行为的惩处力度,不让说实话的人吃亏,不让投机取巧的人占便宜,把基层的工作重心引导到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上来,引导到求真务实上来。要逐级设立人口计生工作求实进步奖,对能够反映实情、敢于暴露问题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并全力帮助解决问题、走出困境。 (五)完善求实进步的保障体系。一要健全利益导向机制。在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上出台的各项优先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县区和乡镇逐年增加优惠项目,不断提升优待标准,使独生子女领证户和农村二女节育户(以下简称“两户”)优先和更多地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积极实施“少生快富”扶贫工程,认真落实《庆阳市“少生快富”扶贫工程实施办法》,在整村推进、宅基地划分、危房改造、移民搬迁、改水改厕、沼气应用、新技术推广等项目中,对农村“两户”,实行重点倾斜,项目资金累计不低于3000元。“少生快富”扶贫工程所需的奖励资金列入市、县(区)两级财政预算,市级财政负担10%,县(区)财政负担90%。财政收入比较好的县区和乡镇,要开展独生子女保险试点,积极探索建立节育手术保险、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等制度。司法部门要积极开展便民维权活动,及时查处歧视、侮辱生育女孩的妇女和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案件,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深入开展生育关怀和关爱女孩、关注母亲、救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活动,发动社会捐资,从社会抚养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不断扩大关怀和帮扶救助面,设身处地的解决他们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使关爱和救助对象提高自我发展能力。二要完善管理服务机制。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数据备案制度,对干部提拔前计划生育审查、清理清查等情况和数据进行备案,实行法人、落实人、上报人共同签字负责制,由纪检、监察部门连续跟踪审计,实行跟踪和连带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工作纪律,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数据质量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虚报瞒报和伪造篡改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的,要从严处理。三要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深入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奖举报活动,在城区和村镇人口集中的地方,定期公布辖区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和农村群众的计划生育情况,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各级人口部门要设立有奖举报基金、举报电话、举报箱和网上举报信箱,安排专人收集举报信息,做到凡报必查,凡查必清,凡准必奖。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求实进步年”活动,树立作风务实、工作求实、政策落实的良好行风,促使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面推进、整体提高、逐年进步,是事关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健康持续发展的大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求实进步年”活动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从实际出发,完善支持求实进步的政策措施,制定工作规划和实施细则,动员各部门和全社会力量,争取各方面的支持,认真抓好落实。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协助党委、政府抓好部门协调,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工作合力。今年,市委、市政府将适时召开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求实进步现场会,弘扬典型,鞭策后进,推动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求实进步年”活动卓有成效地开展。 (二)深入宣传发动。要利用各种形式,对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求实进步年”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进行深入宣传,宣传求实进步的目的、任务和要求,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认识当前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现状,动员育龄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如实申报婚姻、生育、节育、奖惩等计划生育情况,号召各级干部干实事、说实话、求实效,营造求实进步的浓厚氛围,使广大干部积极参与到计划生育打假求实中来。要通过学习宣传,激发各级党政领导和广大人口计生干部推动人口计生工作不断求实进步的内在动力。 (三)把握工作重点。求实和进步是一个完整的整体,求真务实是推动工作不断进步的保障,优质服务是推动工作不断进步的手段,政策推动是工作不断进步的关键,综合治理是推动工作不断进步的核心,村民自治是推动工作不断进步的基础。各级领导和人口计生系统的干部必须准确把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求实与进步的特点和内在联系,找准推动工作求实的切入点,抓住推动工作进步的着力点,推动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不断求实进步。
二〇〇八年四月九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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