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8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
责 任 书
1、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甘肃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
2、加强计划生育药具药品市场监督管理。依据《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计划生育药品药具市场的监督管理,坚决打击制售假劣计生药品药具的违法行为。
3、支持人口计生部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指导基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帮助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站)建立药房和计划生育药具发放网点,搞好优质服务。
4、加强计划生育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能力。配合人口计生部门组织培训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站)药具管理人员。
5、加强计划生育药具药品广告管理。依据《广告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计划生育药具药品市场广告的审查和监督,依法查处以计生名义制作的虚假广告。
6、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提高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
平。结合部门职能、业务特点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协调发展。
7、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管理制度。将本部门计生工作职责履行列入本部门业务工作考核指标之中,落实系统签订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和“一票否决”制度;加强和支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联络员认真开展工作。
8、加强信息化建设。要通过信息化建设,实现与人口部门信息互通、数据共享、协查通报、促进管理,不断提高综合治理人口工作水平。
本目标管理责任书执行情况,于10月底前向县政府写出专题报告,经考核评估后,兑现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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