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宁县人口网的正常运行,及时更新、充实网站内容,逐步实现网站更新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推进我局信息化建设,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信息内容
1、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方面的重大改革措施和重要决策以及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2、经局领导审定同意后刊发的党政领导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讲话、指示、批示;
3、经局领导审定同意后刊发的有关计划生育的信息、数据、统计资料等;
4、各乡镇、县局各站、股、室开展工作的进展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5、本局文件、简报、工作动态、领导讲话、有关通知、公告;
6、其它重要情况。
二、信息发布原则:
1、坚持分级审查管理原则(乡镇上报的信息须经乡镇计生办审查签字;各站、股、室上报信息须经站、股负责人签字,上网发布的信息须经局分管领导签字);
2、上网信息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国家人口计生委、国家保密局印发的《计划生育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甘肃省安全保密规定等,具体不准发布以下内容的信息:
①、凡国家秘密、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内部办公信息或暂不宜向公众公开的事项;
②、凡在国际活动中处于不利地位,在国内影响工作开展的计划生育工作中的敏感问题;
③、未经局领导批准公布的关于人口、计划生育的统计数据;
④、尚未公布的关于全国性生育政策的调整与变动方案;
⑤、计划生育工作中出现的恶性、突发事件;
⑥、有关弃婴数、人流引产数、节育手术死亡率及人口计划;
⑦、文字不精练,数据不准确,事实不可靠的文字、图片资料。
⑧、全国和各省历年统计报表中的超生人数和征收数社会抚养费数;未经上级部门和国家统计局批准公布的人口总数、出生数、死亡数、出生性别比等;
⑨、网站信息不得出现动员结扎、人流、引产、强硬措施、突击活动、集中活动等引起侵权误解的字、词。
⑩、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3、谁发布、谁负责原则。
三、信息上网发布
网站管理人员负责上网信息的编辑及上网发布。对批准上网的信息进行加工、编辑,保证网站内容及时更新。将收到的上网信息分类整理、编录,信息上网发布须经主管局长审定同意。同时,要做好计算机病毒预防和查杀工作,保证网络安全。
四、网站维护更新
网站维护遵循总体策划、统一标准、分工负责的原则。原则上每工作日更新新闻动态,每月对部分栏目内容作动态更新, 为保持网站内容的及时更新,各乡镇、县局各、站、股室每周须提交发布动态信息2条以上;对连续两周不能完成动态信息更新发布的各乡镇、县局各站、股、室,网站管理人员将进行督办,并进行登记。分管领导负责对拟上报信息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对文字把关和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领导责任。网站管理人员应建立网站维护记录,按月统计网站更新情况。 各站、股、室报送发布信息必须填写“宁县人口”网站信息发布签发单,并存档备案。各乡镇报送发布信息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布:信箱地址:wujianrong_ningxian@126.com
联系人:吴建荣 QQ:369784912
附:宁县人口网站信息发布签发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