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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强化城镇人口计划生育基础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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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8-29 16:56:29责任编辑:冯彩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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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强化城镇人口计划生育基础规范
管理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口委《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全面落实三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完善部门及单位计划生育基础规范管理工作,宁县结合实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人口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机构网络、卡册设置及其他资料等方面进行了统一要求,在管理上要求各单位计生专兼职工作人员必须逐月摸清职工生育节育情况底子,按规定建立健全职工各类计划生育档案并按月及时运转,在摸清职工生育节育底子的基础上,督促育龄职工及时落实避孕节育、环孕情服务、优惠政策等相关管理服务措施。对上报的各种数据核准、靠实,做到卡、表、册、簿、人“五对口”,并于每月5日前及时汇总上报月报告单,其他有关数据资料按规定时限予以上报。县上对各单位计划生育基础资料规范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截至目前,各项规范管理工作已基本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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